长春师范大学二级网站开通管理条例

2017-02-25

一、所有二级网站程序在发布前必须经过以下检测:
(一)源代码自主开发性
(二)文件系统安全性
(三)数据库连接安全性
(四)网站漏洞扫描
检测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网站所有内容均不得公开发布。
二、所有二级网站程序可以设立投票、意见箱、回音壁、留言板等交流工具,交流工具必须带有附加验证码功能,防止“灌水机”攻击。禁止所有二级网站内出现论坛等即时言论交流及发布平台,一经发现,网络中心有权去除相关源码。
三、所有二级网站必须有专门的编程人员维护,必须有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更新。如无制作能力或长期源代码维护能力的,建议使用由网络中心提供的统一建站模板。
四、行政单位网站须以办公事项、办事流程、常用表格及办公文件、意见征求等内容为主,教学单位网站须以院系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师资力量、教学成果展示等内容为主。
五、各二级网站设计整体风格必须直观、大方、整洁,便于用户浏览相关信息。网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及时、可靠,不得发布不实信息。凡各部门各单位以学校名义发布相关信息的,必须报送学院办公室备案审批。
六、为配合公安部门掌握学生动态信息,各院系的学生活动新闻一律按学院系别等,发布在长春师范学院校园采风栏目中。各二级网站中不再设立此项相关内容。
七、所有二级网站域名分配依据汉语拼音优先原则进行分配,如有特殊要求的单位须在网站开通前一个月之内向网络中心出具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加盖院系公章。
八、二级域名启用时依据先分配先得的原则,如申请时出现重名,则依据时间顺序排列,先申请者优先。
九、二级域名除特殊需要外,必须为“*.cncnc.edu.cn”



关闭窗口

常见问题解答

版权所有 © 长春师范大学网络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长春师范大学理科实验楼三楼   |   邮编:130032
邮箱:wxb@ccsfu.edu.cn   |   联系电话:0431-8616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