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虚拟化数据中心管理制度

2017-02-25

为科学有效地保证虚拟化数据中心各设备能够完成相应的工作,促进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特制定规章制度如下:

1、虚拟化数据中心所有设备,须放置在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2、虚拟化数据中心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除系统维护时间外,要保障服务器24小时正常运行;
3、不得在服务器及应用系统上使用带有病毒和木马的软件、光盘和可移动存贮设备,使用上述设备前一定要先做好病毒检测;不得利用应用系统从事工作以外的事情,无工作需要不得擅自拆卸设备零部件,严禁更换服务器配套设备;不得擅自删除、移动、更改应用系统数据;不得故意破坏服务系统;不得擅自修改应用系统时间;
4、各应用系统必须及时升级安装安全补丁,弥补系统漏洞;必须为各应用系统做好病毒及木马的实时监测,及时升级病毒库;
5、核心服务器必须要有双机热备,各应用平台具备备份恢复机制;
6、管理员对超级账户口令应严格保密、定期修改,以保证系统安全,防止对系统的非法入侵,同时可对各应用平台上的管理权限、进行更新设置,防止恶意破译;
7、无关人员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严禁进入机房;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8、管理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各应用系统的各种帐号严格保密;监控应用服务的数据流及内存、CPU使用状态,从中检测出攻击的行为并给予响应和处理;
9、制定数据管理制度,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管理人员应在数据库的系统认证、系统授权、系统完整性、补丁和修正程序方面实时修改。
10、及时处理数据中心设备软硬件系统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错误,对所有工作中出现的大小故障均要作详细的登记,包括故障时间,故障现象、处理方法和结果;
11、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远程检查网络运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处理,解决不了的及时报告。


关闭窗口

常见问题解答

版权所有 © 长春师范大学网络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长春师范大学理科实验楼三楼   |   邮编:130032
邮箱:wxb@ccsfu.edu.cn   |   联系电话:0431-8616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