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校园网使用说明

2019-07-05

亲爱的同学:

欢迎您成为长春师范大学校园网用户,网络中心竭诚为您服务。校园网络资源使用采取“先付费,后使用”的方式进行缴费。

一、学生使用校园网络资源范围

1.学生可使用校园网络区域为校本部的学生第一公寓、第二公寓、第三公寓、第六公寓(仅使用校园网络宽带学生用户)、第七公寓1层、第八公寓、第九公寓、第十公寓、第十一公寓、第十二公寓、第十三公寓。

2.其他公寓无校园网络覆盖,不得使用校园卡“学付宝”系统进行网费缴存。

二、校园网费标准及缴费方法

1.校园网资费标准为:连续使用30日按20元标准收取,20日内按1/日标准收取,单次缴费最多20元。

2.登录学付宝后,在首页中点击缴纳网费进行充值,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3.网费充值缴存成功后,系统立即扣除缴存费用,缴存费用自动转为校园网账号的连续使用天数,有效期从充值当日开始计算,中途不能停机,网费充值缴存成功后不能退费。

4.如需保障校园网账号使用的连续性,可在上网账号有效期内进行充值缴费,账号有效期将根据充值金额依次顺延。

5.学生校园网账号限速10Mb/s,有效期内无流量限制。

三、校园网登录方式

1. 新生的校园网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的后6位(X均需大写),已经预先初始化好。

2.对于有线网络,电脑与墙壁网络信息点通过网线先进行物理连接,对于无线网络覆盖的区域第三公寓、第七公寓1层、第八公寓,手机或电脑先连接密码为“changchunshifan”的“CCSFU-WIFI”信号,随后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10.0.2.27,打开登录界面,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连接成功后即可访问互联网。

3. 为避免账号泄露被他人使用,请及时通过校园网用户自助服务平台(202.198.98.11:8080/Self)更改个人上网密码。

在使用校园网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到网络中心咨询(地点:理科实验楼101室,电话:8616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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